图书馆接受捐赠管理办法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大学文化的重要载体,又是广大学生的第二课堂,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馆经常接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和本校师生、校友的捐赠,各类捐赠图书已成为我馆藏书的宝贵来源,在知识的传承和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丰富了图书馆的馆藏,支持了图书馆的发展建设。
为广开捐赠途径、明确收赠原则、知悉捐赠办法、明晰入藏方式以及加强保存利用,图书馆自2014年11月23日起,正式接受捐赠。具体如下:
一. 收赠内容
图书文献、资金和设备实物。
一.图书文献收赠原则
1.所赠书籍限于纸本图书,可以是专著类专业书籍,也可以是文学文艺类娱乐性书籍。因图书馆以收藏梧州地方文献类书籍较少,欢迎赐赠梧州地方文献类书籍;
2.所赠书籍应具有收藏价值、内容健康向上的;
3.所赠书籍应为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
4.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
5.所赠书籍内容应适合高校读者阅读;
6.长期收藏的同一书籍复本不超过5册,捐赠图书适量为宜。
二.收赠回馈
收到捐赠后,图书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明或感谢函,并依据图书馆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捐赠图书进行认真细致地加工,编入图书馆书目数据库,使捐赠图书得以最好的收藏、保管和利用。资金、实物用于图书馆建设和发展。
图书馆对捐赠图书进行汇总后,将不定期地在图书馆网站主页公布捐赠书目、受赠物品与捐赠人名单,以表示对捐赠者的公开感谢。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捐赠办法
1.捐赠人亲自捐赠:捐赠者可亲自将图书直接送到梧州学院本部图书馆采编部办理捐赠事宜(本部图书馆一楼办公区)。
2.捐赠人寄送:捐赠者将图书通过邮局寄往我校图书馆。寄件地址为文本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图书馆,邮编:583002。请在包装袋(盒)正面注明“图书赠阅”字样。
3.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个人及机构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4.资金和设备实物: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双方商定。
四.文献入藏方式
1.单册入藏:对以个人名义捐赠的少量不能自成体系的图书,图书馆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加以分类编目,分别在校本部图书馆加以收藏(专门设捐赠图书书库)。
2.冠名收藏:对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捐赠的足够量的自成体系图书,图书馆将根据捐赠者本人或团体要求,以捐赠者本人或团体的名义单独设架,架名可为“某某人书架”或“某某团体书架”等。
3.文献特藏:对于以梧州学院师生或校友名义捐赠的图书,无论是专著还是个人传记或是其它以本人名义编撰的教材等,图书馆将进行汇总加工,并列入梧州学院图书馆“梧州学院文库”加以永久保存与利用,同时不定期地在图书馆显要位置展出作者简介、著作简介等以供读者观瞻与使用,在弘扬校友业绩,加强特色馆藏的同时,教育年青在读校友励志成才。赠书时请附作者本人照片、在校经历以及基本学术成就等信息,以备展出时对图书作者进行详细介绍。
4.善本珍藏。对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善本图书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其它类图书、古籍等,图书馆将以特殊方式加以珍藏。
五.捐赠咨询
捐赠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图书馆接收捐赠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捐赠:0774-5820957   ***老师
 
  
                                                                                                                             梧州学院图书馆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