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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外借与归还

2018年01月02日 23:14 办公室 点击:[]

 

持有本馆借书证的读者可进入图书馆各允许外借的书库自行查寻图书。

挑选图书时,从架上取出又无需借阅的图书,根据夹书牌的位置放回原处,没放夹书牌,请勿自行归架,可置于各书库的书车或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严禁携带出馆,仅限室内阅览的书刊严禁携带出室。

需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到借还书台,将借书证及需借阅的图书交与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将出借图书按程序处理完毕,外借手续即告办妥。

读者须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借,但可由他人代还。

图书(特别是各种画册)借出前,读者须自查有无缺页或损坏情况。如有,请告知本馆工作人员以加盖缺损印章。若归还时发现图书有缺损且未经盖章确认者,由读者承担责任。

办理外借手续时,若遇图书有破损、永磁或电脑拒借等情况致不能外借时,恕暂不外借。

还书规定

本馆以计算机管理系统所记录的最迟应还期为准(可登录“我的图书馆”查询)。读者应在最迟应还期之前将所借图书归还(到借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逾期还书需交纳滞还金(0.10元/册天)。

图书续借:

读者可登录“我的图书馆”以查询本人借书、推荐购书情况,并可在线续借、荐购。续借的操作方法及相关规则如下:

续借:在“我的图书馆 > 当前借阅情况和续借”页,若“当前借阅情况”列表中某册图书可被续借,则其前方“续借”栏内容显示为复选框,否则显示为“续满”;选中需续借图书对应的复选框,点击下方“续借”按钮即可。

续借规则:

本馆读者可在线续借图书;

读者不能续借逾期未还的图书;

单册图书在一个借还周期内只能被续借一次,可将最迟应还期顺延一个周期。

上一条:阅览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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