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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阅览室、书库的阅览规则
2018-01-02 23:51 图书馆  审核人:

 

  1. 除由本馆人员带领的参观者外,其他人员一律凭图书证进室。

  2. 除自习室外,其它书库室只可带笔记本入内,所带书包、书刊等私人物品请自行存放在存包柜,谢绝携带入室。

  3. 除隶属流通部的各书库图书、光盘或各别书库对个别读者群可办理外借外,其它书刊资料仅供就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违者以偷书论处。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同意并押证。

  4. 进入书库或阅览室请先领取夹书牌或阅览牌,从书架取书要将夹书牌插到取书位置,不借的书要放回时请放回你拿的夹书牌位置。从杂志架取杂志时请两个阅览牌的其中一个放到所取杂志的位置上,放回杂志时要取回阅览牌。离开书库或阅览室时请将夹书牌或阅览牌放回原处。

  5. 凡要外借的图书请到各书库的出纳台出手续;随书光盘请到光盘借阅处办理出借手续。原则上从那个书库借的图书就到那个书库归还。

  6. 若有文献情报及其检索方面的问题咨询,请找室内工作人员,或用电话、信函联系。

  7. 各室书刊资料按《中图法》分类排架,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从架上按类索书。就室阅览时,请不要把书携到其它书室阅读,以防止管理上的紊乱,提高图书的利用率;阅读完毕,请放在指定地方(报刊可归架)。

  8. 阅读图书报刊时,每人每次最多只能从架上取阅两册,阅毕可再换取。报纸阅览室内预留的阅报专座,自修者请勿占用。

  9. 读者使用书刊资料时,必须倍加爱护,严禁批划、污损和撕毁书刊资料,违者重罚。

  10. 不允许预留座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11. 禁止在阅览室内使用移动电话(至少设为震机)。

  12. 为了图书馆有一个整洁的环境和严肃的学习气氛,在图书馆内的各阅览室、公共场所,严禁吃喝各种食品和有色饮料(如点心、水果、饮料、花生、香口胶等),严禁抽烟。严禁在馆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丢杂物、污损桌椅、墙壁及其它馆内公物。违反规定者或不服从管理者,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对读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进行登记处理,态度恶劣的读者,图书馆将提议学校有关部门予以行政或治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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