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工作,筑牢文化强国的精神根基,赓续中华文脉,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一步培养梧院学子“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建设书香校园,为学校“申硕”攻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图书馆将开展2026年度大学生“阅读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全体全日制在校生。
评比名额:2026年度大学生“阅读之星”评选活动设“阅读之星”和“阅读月星”评选。
“阅读之星”,即当年借阅量前20 名(若第二十名出现并列情况,适当增加获奖人数)。
“阅读月星”,即当月借阅量前30 名(若第三十名出现并列情况,适当增加获奖人数)。
评选条件:
(一)“阅读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读书,充分利用图书馆馆藏资源,2026年度累积借阅量不低于36本,且根据图书馆借阅管理系统统计数据排序,图书借阅量排名靠前,评选出前20名,若前20名当中同等名次出现多人,适当增加获奖人数。
2.思想品德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借阅量统计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阅读月星”评选条件
1.热爱读书,充分利用图书馆馆藏资源,当月借阅量不低于4本,且根据图书馆借阅管理系统统计数据排序,图书借阅量排名靠前,评选出前30名,若前30名当中同等名次出现多人,适当增加获奖人数。
2.思想品德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借阅量统计情况在次月第一周进行公布。
奖项设置:
(一)本次评选的获选人员,分别授予“阅读之星”“阅读月星”荣誉称号,并为“阅读之星”颁发荣誉证书,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活动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参照《梧州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计算。被评为“阅读之星”者可获得第二课堂0.3学分,被评为“阅读月星”者可获得第二课堂0.15学分。借阅量积分累计不超过3学分。
(三)为“阅读之星”提供在图书馆一楼或二楼的固定学习座位,使用期限一年。
所有获奖个人,将通过图书馆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并进行宣传展示,为全体学生树立“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的榜样。
请联系图书馆办公室唐老师0774—5820957,或学生图书管理委员会主席卢安琪同学16677251869。
梧州学院图书馆
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