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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学院图书馆“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

2025年09月30日 13:30  点击:[]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规范图书馆重大决策行为,落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制度,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图书馆领导班子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的决策程序、责任追究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集体决策原则:重大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讨论、少数服从多数。

3.合法合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

4.公开透明原则:决策过程可追溯,结果按规定公开。



第三条 决策范围

1.重大决策事项

1)图书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全局性、战略性事项,需结合行业趋势、馆内资源及服务需求,科学论证后决策

2)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

3)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如绩效考核、薪酬调整)。

4)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

2.重要人事事项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等事项,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重大项目安排

1)馆舍改造、大型设备购置等基建项目。

2)对外合作项目(如馆际共建、数字资源合作等)。

5.经费使用

1)年度预算编制与调整,围绕图书馆业务需求、发展规划,合理分配。

2)大型设备采购、专项服务外包费用等资金使用,需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附资金用途说明、预算依据、效益分析等材料,集体决策通过后方可列支。

第四条 决策程序

1.议题提出

各部门负责人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 “三重一大” 事项议题,说明事项背景、初步方案、预期目标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领导班子确定是否上会 。

2.调研论证

对确定上会的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调研,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形成包含政策依据、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备选方案的调研报告,为决策提供支撑。

3.会议决策

1)领导班子会议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议题提出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班子成员充分讨论,明确表达意见。

2)会议主持人归纳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等方式形成决策。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前需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职工意见;专业性强、涉及法律风险的事项,应提前咨询法律顾问或行业专家

4.决策执行与监督

1)明确决策执行责任主体,制定任务分解表,规定执行时限、进度要求。责任部门定期向领导班子汇报执行情况,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决策的,按原决策程序重新审议。

2)成立监督小组,对决策执行全程监督,重点检查程序合规性、资金使用规范性、任务完成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七条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领导班子负责解释。如上级政策调整或馆内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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